點擊數:20342022-03-16 18:09:02 來源: 河北富山再生資源回收有限公司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活動,加強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行業管理,根據國務院《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以下 簡稱《管理辦法》),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活動,適用本細則。
第三條 國家鼓勵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行業市場化、專業化、集約化發展,推動完善報廢機動車回收利用體系,提高回收利用效 率和服務水平。
第四條 商務部負責組織全國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的監督管理工作,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態環境部、交通 運輸部、市場監管總局等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報廢機動車有關監督管理工作。
第五條 省級商務主管部門負責實施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以下簡稱回收拆解企業)資質認定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商務主管 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活動實施監督管理,促進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縣級以上地方公安機關依據職責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行業治安狀況、買賣偽造票證等活動實施監督管 理,并依法處置。
縣級以上地方生態環境主管部門依據職責對回收拆解企業回收拆解活動的環境污染防治工作進行監督管理,防止造成環境污染, 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縣級以上地方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交通運輸、市場監管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報廢機動車有關監督管 理工作。
第六條 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行業協會、商會等應當制定行業規范,提供信息咨詢、培訓等服務,開展行業監測和預警分析,加 強行業自律。